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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 (20150424)
发表时间:May 30, 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5年4月24日

 

发布时间:May 30, 2015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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